A.随葬工具
随葬工具的质料有石、骨、牙、角、陶、蚌六类。前三者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39%、41%、17%,后三者总共占3%。石器全系磨制,大都硬度很高,刃口锋利。骨器一般采用动物的肢骨制成,经过截、披、削、磨,有的经过穿孔、雕镂。骨器中骨凿一件,孔雀绿色经鉴定含铜量为0.099。角器的数量不多,质料主要石斑鹿角。牙制工具数量很多,有牙镰牙刀等,几乎每个死者都握有獐牙。陶制工具有寥寥几个纺轮,式样与石纺轮相同。
一.农业生产和手工加工工具
1、石铲27件(其中两件玉铲)。出土于20座墓中,一般放在人架的腰部。断面为厚薄不等的梭型或两端有棱的梭型,上部穿孔,长度在15厘米左右。分七式。
2、石斧10件。出土于10座墓中。体形一般较厚而窄长,断面多作椭圆形。分三式。
3、石锛63件。出土于16座墓中。是石制工具中数量最多的一种。体形大小悬殊,形制亦略有不同,这种大小不同的石锛,往往成组在一墓中出土。把它们分为大中小三型,然后再以形制不同分式。
4、石刀11件(完好的6件)。出土于5座墓中。主要为长方形和斜三角形。一般长度不超过12厘米,宽度不超过7厘米。分四式。
5、镰25件。质料有牙、蚌、骨三种。
6、牙刀53件。出土于7座墓中,利用猪獠牙削磨而成。一般都有极为尖锐的尖和锋利的刃,是一种具有多种用途的工具。
7、石凿5件。出土于4座墓中。分四式。
8、骨凿10件。出土于6座墓中。分三式。
9、砺石27件。出土于14座墓中。形状不一。
10、石磨棒2件。研磨工具。
11、石锤3件。研磨敲砸工具。
12、加工材料,有骨料、牙料、角料三类。
二.渔猎工具
1、石矛1件。
2、骨矛7件。为手握式短矛。分三式。
3、骨镖23件。出土于11座墓中。用动物肢骨条片制成。分四式。
4、骨镞50件。出土于22座墓中。分四式。
5、箭尾7件。墓1和墓77出土。坚硬的兽骨制成。一端尖利如镞铤,一端顶部中间刻成豁口。
6、鱼钩3件。墓69出土。牙制。
三.纺织、缝纫工具
1、纺轮31件。出土于20座墓中。石制26件,陶制5件。
2、骨梭型器。4件。墓26和墓19出土。
3、骨针20件。8座墓出土。长的达18.2厘米。粗1~7毫米不等。一端有孔只可穿过细线。
4、骨针管4件。4座墓出土。
5、锥47件。17座墓出土。骨锥43件,角锥4件。分五式。
四.其他用具
匕24件。出土于20座墓中。取食的工具。骨制最多,角匕仅两件。共分六式。
B.随葬陶制生活器皿
随葬器物中最多的是陶器。这批陶器中泥制陶器722件,夹砂陶器293件,从主要方面来说具有如下特点:
第一、绝大多数都是手制的,只有极少数器物,在器壁上可以看到清楚的轮旋痕迹,显然是采用了轮制的方法。
第二、陶器中的白陶最引人注目,但是仍以红陶和灰陶为最多,两者各占陶器总数的30%以上,黑陶在12%以上,白陶近18%,彩陶仅占3%。
第三、陶器器型有鼎、豆、壶、罐、杯、鬶、盉、尊、瓶、碗、钵、盆、盔形器以及器座等类别。
第四、素面陶器最多,约占半数以上,纹饰有彩绘、镂孔、刻划、压点、刮成凹凸棱角、附加堆纹以及带有装饰意味的突纽、鸡冠耳等。篮纹只有两件。不见绳纹。
一.彩陶
彩陶器皿32件。出土于23座墓中。器型有鼎、豆、壶、罐、杯、盉、钵七种,以壶为最多。
1、彩陶鼎3件。都是红地黑彩。可分二式。
2、彩陶豆1件。
3、彩陶壶12件。分六式。
4、彩陶背壶5件。分二式。
5、彩陶罐4件。三件施红色陶衣,绘黑彩,一件原地呈橙色,无陶衣,绘红彩。共分三式。
6、彩陶杯4件。同出于墓54中,形制、纹饰相同。
7、彩陶盉2件。敛口,圆腹,平底,口沿下装一上翘的管状流,腹部外鼓处是对称鸡冠耳或板纽两个。
8、彩陶钵1件。
二.红、灰、黑、白陶
1、鼎168件。出土于89座墓中。分为圆腹和折腹两类,此外还有壶式、碗式、钵式等异形鼎。圆腹鼎26件。折腹鼎最多111件。其他类型共31件。
2、豆121件。出土于69座墓中。根据豆盘与圈足特点,分为罐式盘豆(16件,分七式)、大镂孔豆(56件,分四式)、细柄豆(29件,分五式)、双层盘豆(6件,分2式)和筒形豆(14件)五类。
3、壶206件。出土于74座墓中。按其形制分为双鼻(32件,分六式)、无鼻(54件,分九式)、宽肩(36件,分七式)和背壶(84件,分六式)四类。
4、罐138件。出土于66座墓中。根据腹部变化分为圆腹(36件,分五式)、折腹(25件,分五式)、深腹(60件,分五式)三大类。少数形状奇特的列入其他(17件,分六式)类。
5、杯171件。出土于42座墓中。主要分为筒形杯(38件,分三式)、单把杯37件,分五式)和高柄杯(93件,分八式)三大类和其它类(3件,分二式)。
6、鬶30件。出土于23座墓中。分为无足(1件)、实足(16件,腹底装三实足,分四式)与空足(13件,分三式)三类。
7、盉18件。出土于15座墓中。有平底(12件,分六式)、三足(6件,分二式)两类。
8、尊30件。出土于21座墓中。分圈足(24件,分四式)和平底(6件,分二式)两类。都是细腻的灰陶或白陶,制作精致,火候较高,敲之声音清脆。
9、瓶71件。出土于7座墓中,绝大多数式墓10、126、117成组出土的。分三式。
10、盔形器4件。4座墓出土。为随葬陶器中器型最大者,高达40厘米,出土部位都在猪头骨附近。分二式。
11、盆3件。3座墓出土。分二式。
12、匜4件。4座墓出土。分二式。
13、钵5件。5座墓出土。分二式。
14、碗11件。10座墓出土。分二式。
15、红陶兽形器1件。
16、器座2件。2座墓出土。
17、器盖83件。出土与25座墓中。分九式。
C.随葬装饰品、雕刻物及其他遗物
一.装饰品
墓葬中出土了相当数量的装饰品,有的单独出现,有的成组。质料有白色的大理石,翠绿色的玉石和松绿石以及骨料和象牙制品。出土情况证明,不仅女性佩戴,男性也佩戴。据出土部位、佩戴情形,大致可分为头饰、颈饰和肢饰以及其他佩饰,计有:笄、束发器、梳、成串头饰、颈饰和臂环、指环等主要品种。现将全部饰品分类介绍如下:
1、象牙梳2件。
2、束发器21对半。出土于19座墓中。猪獠牙劈成薄片磨制而成。弯月形,一端较宽,一般都有穿孔。
3、笄30件。出土于18座墓中。有的发现于头部附近,有的放在其他部位。一件骨制,其余石制。共分五式。
4、石环3件。扁薄。
5、成组头饰与颈饰。出土成组头饰、颈饰的有墓10、47、3、105。墓26、72只出土零星几件。
6、臂环21件。多数是石制的,玉制、骨制的不多,陶制的只有一件。17座墓出土。共分五式。
7、指环20件(一件半成品)。15座墓出土。石、玉、骨、角制皆有,骨制的最多。共分两式。
8、其他佩饰:象牙珠一件,象牙片两件,象牙管一件,石磺一件,长方石片两片,小石管两件,石珠一件,小石饼七件,长方姑板一件。
二.骨、牙雕刻物33件,出土于15座墓中,包括骨雕筒(16件,分三式)、象牙雕筒(10件,分三式)、象牙琮(7件,一般成对的出现在人架锁骨下或肩部,环形,一面有短颈,并有平沿,磨制光滑。)三类器物,分别用大动物肢骨和整段象牙,切削雕镂而成。骨、牙雕筒大都放在死者的要部,象牙琮放在锁骨处或肩部。
三.特殊器物及杂器
墓葬中大多数死者手中握有獐牙,也有用猪门牙的。部分墓葬有龟甲出现,位置多数在人架的腰侧,背腹甲多穿有圆孔,有的还涂朱彩。另外,墓葬中出土一些用途不明的杂件,说明如下:
1、龟甲20件。出土于11墓中。据鉴定有的为平地龟甲壳,这是我国首次发现这种龟的甲壳。
2、獐牙188件。握于死者指骨中,多者左右两手12个(墓132),少者一个。不少尖端经过加工,刃部锋利,有的还有烧痕。
3、猪门牙15件。有的牙跟刻凹槽,出土部位与獐牙相同,作用大约是一样的。
4、獐牙钩形器1件。
5、骨钩形器2件。
6、骨钩8件。出土于5座墓中。
7、骨板13件。出土于8座墓中。由骨条削磨而成,长短不一。
8、角坠8件。出土于6座墓中。为鹿角制成的圆柱状物。
9、石球1件。
10、角质器把1件。
四.兽骨及其他动物骨骼
根据出土部位的考察,可以说都是有意识随葬的,有些碎骨出土时置于鼎内,可能原来是祭食。
1、猪头骨96个。出土于43座墓中。幼猪和一两年以上的大猪都有。成年母猪占一定比例,也有少量公猪。
2、猪下颌骨3对。25、126及91三座墓出土。
3、四不象鹿下颌骨1件。
4、狸下颌骨1对半。
5、鹿腿骨2件。
6、鸟爪骨1件。鹰类趾骨。
7、鳄鱼鳞板84片。墓10出土。
8、鱼骨1块。墓26出土。
9、蚌壳12片。12座墓出土。均为碎片。
10、猪骨墓10、17、24、35、60、72均发现一部分猪骨,其中墓60是半具猪架;墓17、24、35均在鼎内,是猪蹄骨。
11、鹿角3块。墓133出土。
D.陶窑和遗址采集遗物
一.陶窑
陶窑的一角被墓3打破。窑为马蹄形,门略向西南,有乱石封严,窑箅以上残碎,顶部距现在地表约一米左右。窑身2/3在遗址原来地面以下,径1.83米。窑箅局部残塌,仅存西北一角,上面遗留着一些残陶器,全是挂红衣的细泥红陶,表面磨光。其中能看出器形的有一个大罐和一件器盖。蓖上圆形火眼,径0.1米。窑底前低后高,呈斜坡形,正中三条火道,中间的一条直通总火道,左右两条迂回为“弓”形,也与总火道相通。窑膛前有一燃火洞,高0.9米,前宽后窄。洞门高0.5、宽0.4米。
二.遗址采集遗物
1、新石器时代遗物
工具。石斧2件,石刀1件,鹤嘴锄1件,石磨盘1件,盘状器1件,陶饼1件,网坠1件。
陶器。完整陶器:彩陶鼎2件,小颈折腹罐1件,觚形单把杯1件,带盖高柄杯1件,器座1件;陶片:器口12件,器腹4件,器耳6件,器鼻6件,器足22件。
彩陶片10件。
龙上文化陶片:鬼脸式鼎足1件,器鼻1件,器口2件。
2、商代遗物
陶盆1件,陶罐1件,陶壶1件,陶豆1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