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商代文化中的夷人遗存
1、关于大辛庄“第二类”遗存
大辛庄遗址位于济南市东郊的黄台电厂东侧和大辛庄之东南,南临胶济铁路,西距黄台站约4公里。大辛庄遗址第二类遗存在文化内涵与特征上,如陶系以夹砂褐陶为主、制陶技术、陶器装饰手法和主要器类的形态特征,以及石刀的形制与制作方法等方面,均与前此的岳石文化有直接继承关系。故可以认为,以大辛庄遗址第二类遗存为代表的文化因素,是西部海岱地区进入商代之后岳石文化的去向之一。
2、鲁北地区晚商时期的夷人遗存:鲁北地区是指泰沂山脉北侧和胶莱河以西的地带,包括潍坊、淄博、东营、惠民和济南等地市。
3、鲁南苏北地区的夷人遗址:鲁南苏北地区主要包括淮河以北的汶、泗、沂、沭河流域。
4、珍珠门文化:珍珠门遗址位于长岛县北长山岛西北角的山坡上,海拔20—25米。
二.东夷文化的尾声
1、关于曲阜鲁国故城的“甲组墓”:曲阜,是鲁国的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中心。
2、关于鲁北地区的夷人遗存:两周时期的鲁北地区,分属齐、纪、莱等国家,春秋已降,逐渐被齐所吞并。
3、胶东地区的夷人遗存:两周时期的胶东地区,保留的夷人文化因素远远多于鲁北和其他地区。
通检胶东地区两周时期的墓葬资料,在文化性质上有两个显著特征。第一,墓葬的规格越高,周化程度就越深,保留的夷人文化因素就越少;第二,时代越早,夷人文化因素所占比例就越高,随着时间推移,这一比例有逐渐减少的趋势,以至与周齐文化融合而消失。具体地说,西周时期,夷人文化因素比较浓厚,春秋时期,夷人文化因素减少,到战国时期,夷人的传统文化最终融入到了周齐文化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