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一定的标准,对文物进行的类别划分,根据研究的需要,类别划分可有不同层次。例如:根据存在形式,可分为遗迹和遗物两大类。遗迹可分为房址、墓葬、窖穴、作坊等类别;遗物可分为陶瓷器、玉石器、漆木器、金属器等类别。类别划分的原则是“同类相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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